冷热冲击试验是将试验样品交替暴露在低温和高温空气(或适当的惰性气体)中,以承受温度快速变化的影响。用于评价产品对周围环境温度急剧变化的适应性,是设备设计定型的鉴定试验和批量生产阶段的常规试验,也可用于环境应力筛选试验。可以说,冷热冲击试验箱仅次于振动和高低温试验,以验证和提高设备的环境适应性。
1.工程开发阶段可用于发现产品设计和工艺缺陷;
2.提供产品定型或设计鉴定和批产阶段验收决策依据;
3.作为环境应力筛选应用,目的是消除产品的早期故障。
试验条件:
高温箱:RT~180℃;
低温箱:RT~-50℃;
试验温度保持时间:1:1h或者直到试验样品达到温度稳定,以长者为准;
循环次数:根据不同行业、不同厂家的不同试验要求,按标准试验方法进行试验。
恢复:
试验产品从冷热冲击箱中取出后,应在正常试验大气条件下恢复,直至试验样品达到温度稳定。
高低温冲击试验标准:
GB/T2423.1-2008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二部分,实验方法试验A-低温
GB/T2423.2-2008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二部分,试验方法试验B-高温
GB/T2423.3-2006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二部分,实验方法试验Cab:恒定湿热试验
GB/T2423.4-2008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二部分,试验方法试验Db:交变湿热(12h+12h循环)
IEC60068-2-30-2005环境试验第2-30部分:Db:循环湿热实验(12)h+12h循环)
IEC60068-2-14-2009环境试验第2-14部分:N:温度变化
GB/T164232-2014塑料实验室光源暴露试验方法第二部分
冷热冲击试验箱的要求:
采用高温箱和低温箱进行冷热冲击试验,提供试验样品经受周围空气温度急剧变化的环境温度。高温区的要求应符合要求GJB150.3-86《军用设备环境试验方法高温试验》第三章各条规定的要求.低温区的要求应符合低温区的要求GJB150.4-86《军用设备环境试验方法低温试验》第三章各条规定的要求;
冷热冲击箱提供高温试验部分和低温试验部分,应分别符合要求GJB150.3-86和GJB150.4-86第三章各条规定的要求;
试验箱的体积应保证在试验样品中放入候补,超过试验温度保持时间的10%,使试验箱的温度达到GJB150.1-89中3.在2条规定的试验条件容差范围内。
试验要求
1、起始温度要求
高温试验箱虽然一般的冷热冲击试验标准中对冷热冲击试验的起始温度不予提及或不做硬性规定,但这却是试验进行时必须考虑的问题,因为涉及到试验是结束在低温还是高温状态,从而决定了是否需要对产品进行烘干,导致延长试验时间。
如果试验结束在低温标准受试产品从冷热冲击试验箱(室)内取出后,应在正常的试验大气条件下进行恢复,直到样品到到达温度稳定,这一操作难免使试验样品表面产生凝露引入温度对产品的影响。从而改变试验的性质。
在GBJ 150实施指南中提出,为了消除这一影响避免长时间恢复延长试验实施时间,可将样品在50的高温箱中恢复,待凝露干后再在常温中达到温度稳定。实施指南中提出可改变起始冲击温度,从低温开始试验,以使试验结果在高温避免产品出冷热冲击试验箱产生凝露。两种试验方法却使受试样品经受六次温度(三次高温,三次低温)作用及五次温度冲击过程,只是不同冲击方向的次数有所不同,这两种试验可能达到的试验效果是基本相同的,但后一种试验方法无需加烘干时间,缩短了冷热冲击试验时间。
2、试验时间要求
(1)GJB150.5规定了下限1h,即温度稳定时间小于1h,必有要1h;若大于1h,则用该大于1h的时间;
(2)、加速老化试验箱GB2423.22中给出10min到3h的5个时间等级,同使用表根据冷热冲击试验箱测得的产品温度稳定时间,采用与其相近的时间或可选时间等级,直接采用与其相近的时间作为保持时间;
(3)、810F方法503.4中则不规定具体时间或可选时间等级,直接采用产品达到温度稳定的时间或产品在环境中真实暴露时间。 在温度冲击试验中,为关键的是建立起不同材料热胀冷缩不一致造成的应力。实际热冲击可能发生在受试产品的外部,有关资料指出不必达到整个产品温度稳定,而只要受试产品外表而温度与试验温度一致就行。这一意见是虽有一定道理,实施起来也有一定困难,因为不可能在产品表面安装许多传感器,此外产品各部分传热能力不一致,受试产品内部邻近部件热容量也不一致,确定起来有难度。